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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要发展 版权问题要规范
发布时间:2010/5/27  阅读次数:15660  字体大小: 【】 【】【

   5月27日,文化部发布《2009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市场报告》。文化部报告指出,2009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0.1亿元人民币,网络音乐还面临盗版、商业模式不清晰等问题。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版权保护、在线音乐的商业模式和无线音乐的闭环式发展。


  2009年是中国网络音乐产业发展第二个十年的开端,过去的十年中,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国网络音乐行业不断开拓进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众需求和市场发展规律的业务形式,网络音乐不但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数字娱乐方式,开辟出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在多方面推动了传统音乐产业的发展,成为其新的平台。  

  报告显示,截止到2009年年底,我国有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共212家;2009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0.1亿元人民币(以音乐内容和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不含电信运营商收入),发展迅速。但其两大构成领域无线音乐市场和在线音乐市场的市场规模存在较显著的不平衡,2009年,中国无线音乐市场规模为18.4亿元人民币,占网络音乐市场规模的91.5%;而在线音乐市场规模为1.7亿元人民币,仅占网络音乐市场规模的8.5%。

 2009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两大领域都实现了用户规模的稳步增长和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市场整体版权保护状况不断改善,商业模式探索逐渐成熟,对传统音乐产业的整合拉动作用日益显著,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报告称,  2009年,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延续了对网络音乐“以管理促发展”的管理思路,从强化市场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进一步贯彻和执行网络文化市场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审查机制、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消费观念转变、建立创作激励机制、注重将新科技融入音乐等方面入手,加强对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这些思路和手段也将在2010年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和实施,达到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竞争实力、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网络音乐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的目的。

  另外,在谈及网络音乐未来发展趋势时,报告称,网络音乐将成为未来音乐市场主流形式;新的业务形式不断发展,全曲下载成为3G业务亮点;多种网络载体融合创建产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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