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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展示国人精神风貌
发布时间:2011/11/17  阅读次数:6004  字体大小: 【】 【】【
    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不断增强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崭新形象和我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文化工作者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任务。作为一名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老兵,笔者深感欢欣鼓舞。现就《决定》中关于“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问题,谈几点个人的初步学习体会和粗浅理解。

  积极应对紧迫形势    

  《决定》指出,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文化走出去较为薄弱,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就是其中之一。对此,我们只有积极面对,迎头赶上去。

  我国虽是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大国,但还远算不上文化强国。虽然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国际文化交往中的话语权还远远不够。文化产品的进口远远大于出口,文化贸易非常不平衡。到目前为止,我国具有广大影响力的国际知名文化品牌团队还几乎没有。我们不但要创造具有国际品牌效应的文化精品,更要创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文化团队。品牌文化团队生产文化艺术精品,文化艺术精品支撑文化团队品牌,两者相辅相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抓住难得机遇

  当前,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工程,虽然面对严峻的挑战,但也有难得的机遇,具有不少有利的条件。从国际层面看,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加快文化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日益呈现出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态势。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这也促进了国家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的格局。

  从国内层面看,当前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我国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机制,与145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了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近千个国际文化组织和机构开展文化交流,构建了中美、中俄两大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并提升到战略层面,与欧盟、东盟、非盟、阿拉伯联盟、上海合作组织和东北亚加强了人文交流合作。这些对增进国际理解和政治互信、促进文化相互借鉴、维护文化多样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提升了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此外,我国在海外的文化阵地建设也不断加强,已在海外设立96个使领馆文化处(组)、9个中国文化中心、322个孔子学院,这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组织保证。同时,作为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文化大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资源丰富多彩,也是我们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本钱。

  努力完成艰巨任务

  《决定》明确强调,要增强国际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对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重,推动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造福人类,增强我国国际话语权,让各国人民全面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民族感情和发展进程,深切感受中国开放包容的博大胸怀和走向和平发展道路的真诚愿望,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新贡献。

  为了更好地走出去,不仅要进一步拓宽旧的交流渠道,更要大力开辟新的交流渠道。从过去简单的商演、商展,扩大为目前各种文化产品的商贸,既可视为对原有商业渠道的拓宽,也应看做对一条新渠道的开辟。因为它与原有商演(展)渠道相比,在功能、管理和运作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在文化贸易这条渠道上,当前面对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进多出少,而且逆差悬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这种严重不平衡的状态。

  忠实执行方针政策

  文化走出去,“出”什么?怎么“出”?《决定》不仅指明了实施文化走出去的方式、方法,更阐明了实施文化走出去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即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崭新形象和我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我们必须高度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个基本点。文学艺术、新闻广播、电影电视、演出展览、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的对外传播,无论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不管文化交流还是文化贸易,也不分政府的还是民间的,都必须无一例外地重视遵循这一根本原则,真正把我国优秀的文化产品“送”给世界人民,为全人类文明的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了更好地走出去,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优势,让世界更全面真实地了解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新气象、新面貌。不仅把中国的古代文明和传统艺术,更要把反映中国人民新生活、新精神和新业绩的优秀文化艺术,介绍给世界各国人民。

  逐项落实有利措施

  《决定》对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工程提出了5项措施,即:(1)创新对外文化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国际话语权,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展现我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2)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主流媒体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完善译制、推介、咨询等方面扶持机制,开拓国际文化市场。(3)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建设,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组织对外翻译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精品。(4)构建人文交流机制,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5)建立面向外国青年的文化交流机制,设立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贡献奖和国际性文化奖项。

  这5项措施,全面、明确地规定了中华文化如何走出去,既十分切合实际,又很有可操作性,我们必须逐项、具体地加以落实。在落实中,我们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善于用平易近人的姿态和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述中国故事,努力做到在政治上更有影响力,经济上更有竞争力,形象上更有亲和力,道义上更有感召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文化走出去的战略目标。

  深入学习  提出建议

  中华文化走出去任重而道远。有关对外文化交流,笔者还想提出一些建议。首先,交流方式要区别对待,做到互利共赢。欧、美、大洋洲地区发达的文化大国,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比较雄厚,互办大型综合性文化交流活动是可行的;亚、非、拉地区欠发达的中小国家,最好视具体情况互办中小型、单项性的交流活动,这样既能达到互利共赢,又能促进全面走出去。

  其次,交流经费要用在刀刃上。目前,我国仍有需要走出去的文艺团队和文化项目因缺乏经费而走不出去,如儿童表演艺术。因为在欧美高福利国家,孩子们观看儿童文艺演出是免费的,所以很难获得当地经费的支持,而国内对此又无专项经费补贴,这导致我国儿艺团体出国访演机会很少,几乎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一块空白。

  此外,还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对外文化交流人才队伍。文化交流工作者不仅需要懂外语,还应了解中外历史和文化,否则很难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对现职文化交流干部的补课、培训。同时,采取措施专门培养从事对外文化交流的高素质新人才。如:在大学设置文化交流专业研究生班,招收外语院校毕业生,再深造后补充到文化交流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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